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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改商松绑还在等细则

2019-10-26 来源:延安租房网

  本报讯 尹安学报道:本月6日,广东省政府办公厅出台《关于鼓励创业带动就业工作的意见》,其中规定:允许企业(公司)、个体工商户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作为住所(经营场所)登记注册。业主可凭住所(经营场所)使用证明、《住所(经营场所)登记表》,以及所在地居(村)委会或业委会出具的有利害关系的业主同意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的证明文件办理。

  本报今天消息 蒋铮报道:住改商正式松绑?今天,传媒对此纷纷作出不同解读。

  其实,早在去年10月底,本报就已在头版报道:国务院办公厅10月29日转发《关于促进以创业带动就业工作的指导意见》,其中明确:按照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程序和合同约定,允许创业者将家庭住所、租借房、临时商业用房等作为创业经营场所。此次省府办公厅出台的《意见》,是对10月29日国务院办公厅精神的贯彻。

  当时,本报已第一时间采访广州市规划部门。据有关人士称,这个《意见》的前提是“按照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程序和合同约定”,而广州对哪些住宅允许改商、哪些不允许改商,已有法律法规,要集体“放水”,不太现实!至于如何适当放宽,则要等细则出台。

  据悉,“住改商”最大的障碍就是扰民问题。目前政府对允许改商的部分住宅,仍有一些限制条件,第一条就是不能扰民,而且要符合商业规划。据透露,广州有关部门正在草拟“以创业促进就业工作”的实施意见,若有细化条文出台,比如哪些行业允许“隐身”住宅小区,这样不仅对创业者更有利,也兼顾了邻里安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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